某某客户是公司法人,并担任高管,但是不持股,可以算自雇吗
某某客户在单位任职,私下有个工作室,为了避嫌,股东和法人都是别人的名字,自己拿实际收入,可以算自雇吗.....
我想就自雇的内容和形式再跟大家唠唠。
自雇说白了就不能是拿固定工资的那种,他是以个人名义,或者以自己工作室、公司的名义与他人合作来获取收入,不是像我们作为公司员工赚取工资的这种形式。
一、自由职业者
自由职业者不隶属于任何的企业组织,不向任何雇主作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。这种妥妥的就是我们要找的自雇人士啦,比如画家,他们平时就是搞一些艺术创作,然后把自己的绘画作品卖给别人,或者送到拍卖行进行拍卖,以此来获得收入,这些收入就属于他们的自雇收入。
二、个体户
个体经营者不像自由职业者那么潇洒,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门店或者工作室,他们相对来说会有一定的管理经验。J先生是摄影师,开了一个照相馆;H女士做室内设计的,名下有一个设计工作室,所以工作室的收入就是她的自雇收入。
三、企业家
一般这样的客户自雇能力会比较高,他们拥有自己的公司,不管他是不是公司的法人,但是只要他在公司持股,那就算是自雇了,无论是持股100%,50%还是30%,他能保障一定的收入,并且主要靠这个收入来生活就可以。
四、有固定工作,但是主要的收入来源是自雇
联邦自雇移民不要求你是一个纯粹的自雇人士,但是你的主要收入来源必须靠自雇得来的。L先生在某平面设计公司担任设计总监,年收入20万,私下会悄悄的接一些私活,年收入可达50万;W先生在美术院校担任教师,每年的工资收入10万左右,除此之外W先生会利用课余时间做私人教师,或者在在一些美术培训机构做兼职老师,每年可以获得40-50万的收入。他们两位的情况也都是符合我们项目的自雇要求的,因为虽然他们也有固定工作,但是自雇收入远远高于他们的工资收入。
回答下刚开始提到的两个问题
如果名下有公司的话,是要求申请人有持股的,单纯的法人是无法获得公司分红的,有些可能是基于一些“潜规则”,私下可以获得股份,如果是这样的话就需要有公司的证明,或者跟公司签订的股份协议,证明你是可以分红的,这样移民官就有理由相信你了。
如果私下开了工作室,但名义上不是自己的,那工作室的收入是不可以作为自雇收入的,那这种情况怎么办呢?看工作室的实际收入是不是都转到了自己的私人账户,如果是的话,可以抛开工作室,直接提供跟合作方的流水和合同即可。
总之条条大路通罗马,只要客户真实的情况是自雇,总可以帮客户找方法去证明的!